标题:关于加强域名注册信息核查的通知
 时间: 2009-8-20            来源:              发布人: jiancha

尊敬的合作伙伴,您好:
  接上级通知,2009年8月至10月,国家各部委将开展专项行动,整治的重点包括未留存注册者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域名注册信息的境内域名注册服务商,并将对未留存注册者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域名注册信息的注册服务商进行曝光,且相关域名将会根据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予以注销。
  为配合此次专项行动,规范域名注册服务,新网互联特提示广大注册服务商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对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的情况进行核查和清理。具体如下:
  1、在新注册域名时,请务必填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。
  2、对已注册域名的注册信息进行清查,对注册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域名及时修正注册信息。
  (对注册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,且用户不配合修正的域名,将会按照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、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进行处理。)
  3、我公司将同期开展清查工作,协助广大注册服务商加大清查力度,对广大注册服务商的清查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清查效果。
  在此感谢广大注册服务商的大力支持!如您有任何问题,请咨询新网互联各地分支机构。
  2009年8月17日
 
  附二: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相关条款
  第二十八条 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提交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,并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用户注册协议。
  域名注册完成后,域名注册申请者即成为其注册域名的持有者。
  第三十四条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外情形之一时,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,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:
  (一)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;
  (二)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的;
  (三)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;
  (四)依据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,应当注销的;
  (五)违反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。